事项名称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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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524018000 | 实施编码 | 11152129MB1887213C4000524018000 |
实施主体 | 新巴尔虎右旗退役军人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2129MB1887213C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中介服务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11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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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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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报销优抚对象医疗费用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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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第三十四条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 第三十四条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抚恤优待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民政部文件】民发〔2007〕101号《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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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证申请 | 图力古尔 | 3个工作日 | 满足下列条件,申请准予批准: (一)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申请资料; (二)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批准: (一)申请人未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申请资料; (三)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全; |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进入下一环节; (三)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或者更正的,以及逾期不补正或者更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 否 |
资料审核 | 图力古尔 | 7个工作日 | (一)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查通过进入下一流程。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驳回申请。 | (一)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查通过进入下一流程。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驳回申请。 | 否 |
上级部门批准 | 图力古尔 | 7个工作日 | (一)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送交上级批准。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驳回申请。 | (一)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送交上级批准。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驳回申请。 | 否 |
审核通过,享受保障 | 图力古尔 | 3个工作日 | (一)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核通过,享受保障。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驳回申请。 | (一)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核通过,享受保障。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驳回申请。 | 否 |
办理地点: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确巴拉森大街东,应急管理局3楼办公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无
到现场次数 0 次
必须到现场说明
暂无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 无法定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20(自然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15604710187,0470-12345
047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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