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
---|---|---|---|
基本编码 | 000109033000 | 实施编码 | 11152723011732661R4000109033000 |
实施主体 | 准格尔旗公安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2723011732661R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申报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中介服务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9 |
数量限制 | 否 | 通办范围 | 定点办理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查看详情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查看详情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机动车驾驶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查看样本 | ||
网上办理深度 | 材料预审(II级)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一、 机动车初次申领、增加准驾车型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2.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3.无红绿色盲;4.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6.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二、驾驶证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于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收费标准:10元;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4】2831号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
驾驶证初次申领、增加准驾车型、审验受理 | 付雪茹;赵彦姝 | 1个小时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驾驶证初次申领、增加准驾车型、审验业务制证 | 张彩霞 | 1个小时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驾驶证初次申领、增加准驾车型、审验业务办结 | 付雪茹;赵彦姝 | 1个小时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办理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河滨路龙王桥东200米处准旗车管所业务大厅1--8号综合业务窗口(一窗式)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3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无
办理地点:准格尔旗沙圪堵汽车站北100米处沙圪堵交通服务站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一窗式)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无
到现场次数 3 次
必须到现场说明
参加考试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第一款,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第二款,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电话:0477-4824211
电话:0477-4212345
办事指南各项指标的评价满分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