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市本级采矿权变更登记 | ||
---|---|---|---|
基本编码 | 000115016003 | 实施编码 | 11152100011590325J300011501600304 |
实施主体 |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2100011590325J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申报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中介服务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10 |
数量限制 | 否 | 通办范围 | 定点办理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查看详情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采矿许可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查看样本 | ||
网上办理深度 | 材料核验(III级) | ||
行使层级 | 盟市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五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规划。全国 矿产资源中、长期勘查规划,在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中、长期规划,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勘查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 全国矿产资源年度勘查计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 资源年度勘查计划,分别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主管 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中、长期勘查规划编制,经同级人 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 法律对勘查规划的审批权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 的规定执行。
(一)《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
受理 | 高媛 | 1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审核 | 杜鹏 | 1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复核 | 王明才 | 3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签批 | 何慕仁 | 3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签发 | 潘金生 | 3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办理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2路公交车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104、105路公交车到新城公安分局站下车,西行500米
到现场次数 1 次
必须到现场说明
持有效证件及红头文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电话:0470-8110251
电话:0470-8110205
办事指南各项指标的评价满分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