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非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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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50104015012 | 实施编码 | 1115000001151221252150104015012 |
实施主体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00000115122125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中介服务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14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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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XXX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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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自治区级 |
1、手续齐全且真实有效
【行政法规】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 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 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内政发[2017]65号):十一、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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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自治区发改委 | 5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审核 | 自治区发改委 | 10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是 (查看) |
办结 | 自治区发改委 | 5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两级政务服务大楼13层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3路、18路、60路、102路公交在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向南步行246米即到或乘坐50路公交车在银河南街站下车向北步行约450米即到或乘坐75路、100路、101路、109路、K6路公交在呼市公安局站下车向东步行或骑行1.5公里即到
到现场次数 0 次
必须到现场说明
暂无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延长后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项目核准机关可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延长后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
0471-5332399,0471-6659159
0471-12345
办事指南各项指标的评价满分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