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 ||
---|---|---|---|
基本编码 | 000512004000 | 实施编码 | 1115212901162357XG4000512004000 |
实施主体 | 新巴尔虎右旗司法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212901162357XG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自治区民政厅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中介服务 |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21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抚恤金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查看详情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经由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致伤致残、牺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
受理 | 门德 | 1个工作日 | 满足下列条件,申请准予批准: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申请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批准: (一)申请人未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申请资料; (三)不完全具备XX条例规定的设置、使用相关设备的条件 |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送达《材料补正告知书》; (二)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 (三)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或者更正的,以及逾期不补正或者更正的,以及逾期不补正或者更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 否 |
审查 | 门德 | 10个工作日 | 满足下列条件,申请准予批准: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申请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批准: (一)申请人未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申请资料; (三)不完全具备XX条例规定的设置、使用相关设备的条件。 |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送达《材料补正告知书》; (二)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 (三)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或者更正的,以及逾期不补正或者更正的,以及逾期不补正或者更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 否 |
决定 | 门德 | 6个工作日 | 满足下列条件,申请准予批准: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申请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批准: (一)申请人未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申请资料; (三)不完全具备XX条例规定的设置、使用相关设备的条件。 |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送达《材料补正告知书》; (二)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 (三)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或者更正的,以及逾期不补正或者更正的,以及逾期不补正或者更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 否 |
办结 | 门德 | 3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送达《材料补正告知书》; (二)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 (三)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或者更正的,以及逾期不补正或者更正的,以及逾期不补正或者更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 否 |
办理地点: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西外环路 新右旗司法局203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无
到现场次数 0 次
必须到现场说明
暂无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 无法定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0470-6406148,0470-12345
0470-12345
办事指南各项指标的评价满分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