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公民居民身份证的申领、补领、换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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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50709004000 | 实施编码 | 11152723011732661R4150709004000 |
实施主体 | 旗公安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2723011732661R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中介服务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14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国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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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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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身份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预览 | ||
网上办理深度 |
材料预审(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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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修正本)(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4号公布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规范性文件】《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安部2015年11月12日)二、重点任务(二)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1、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修正本)(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4号公布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规范性文件】《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安部2015年11月12日)二、重点任务(二)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1、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免费,证件有效期满换领等20元,丢失和损坏等40元
收费依据: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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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乔雪梅、孟志萍 | 1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审查 | 乔雪梅、孟志萍 | 24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F区公安局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6路公交到天骄华府站下车,向西走100米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薛家湾镇富昌路与和谐街交叉路口东南方向150米准格尔旗公安局薛家湾第一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2路、7路公交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蓝天街道河滨路东华菜市场门口公安局薛家湾第二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7路、5路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饭铺村南梁社薛家湾镇第三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乡村公交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玻璃圪旦小学东南侧约350米薛家湾镇第四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乡村公交可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呼大公路与蓝天路交叉口西南150米乌兰小区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7路、5路可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林荫街旗医院东100米沙圪堵第二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乡村公交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勿图门村勿图门社纳日松镇第一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乡村公交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羊市塔村纳日松镇第二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乡村公交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黄天棉图准格尔召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乡村公交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大路新区大路第一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乡村公交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前房子村大路第二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乡村公交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马栅村大伙盘社龙口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乡村公交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郑峁梁村魏家峁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乡村公交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暖水村暖水街社暖水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乡村公交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新镇区布尔陶亥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乡村公交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柴登村十二连城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乡村公交到达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交通街和谐小区沙圪堵第一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乡村公交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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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在法定时间90日内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0477-2294790
047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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