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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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50117027F00 | 实施编码 | 1115213101162578605150117027F00 |
实施主体 | 陈巴尔虎旗巴彦哈达苏木人民政府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2131011625786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中介服务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6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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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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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中央下放到省级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批文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
网上办理深度 |
材料预审(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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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镇级 |
1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2.【地方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管理办法》(2015年3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公布 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镇树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镇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砍伐: (一)经鉴定已经死亡的; (二)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严重影响居住采光、居住安全的; (四)对公共设施运行安全构成威胁的; (五)发生检疫性病虫害,可能危及其他植物的; (六)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的; (七)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无法保留的。 一处一次砍伐少于五十株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城镇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一处一次砍伐五十株以上少于一百株的,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镇绿化主管部门批准,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一处一次砍伐一百株以上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附件第9项。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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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张秀丽 | 1个工作日 | 暂无 | 暂无 | 否 |
审查 | 白音塔拉 | 4个工作日 | 暂无 | 暂无 | 否 |
决定 | 白音塔拉 | 4个工作日 | 暂无 | 暂无 | 否 |
办结 | 张秀丽 | 1个工作日 | 暂无 | 暂无 | 否 |
办理地点: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哈达苏木镇哈达图社区党群中心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无
到现场次数 1 次
必须到现场说明
需要现场提供材料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0470-6770770,0470-12345
0470-12345
办事指南各项指标的评价满分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