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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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915003000 | 实施编码 | 1115212973610075XA4000915003000 |
实施主体 | 新巴尔虎右旗自然资源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212973610075XA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裁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中介服务 |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15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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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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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权属争议调处处理决定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
网上办理深度 |
材料预审(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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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
因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而产生的争议。(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二)争议的现状,包括争议面积、林木蓄积,争议地所在的行政区域位置、四至和附图;(三)争议的事由,包括发生争议的时间、原因;(四)当事人的协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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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王志岐 | 15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受理;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受理。 | 否 |
办结 | 根胜 | 165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准确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办理地点:新巴尔虎右旗自然资源局二楼调查测绘管理股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无
到现场次数 1 次
必须到现场说明
需到现场进行核查
法定办结时限 无法定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180(自然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承诺办结时间
0470-6402416,0470-12345
0470-12345
办事指南各项指标的评价满分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