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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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51016009000 | 实施编码 | 11152100MB1730208X4151016009000 |
实施主体 | 新巴尔虎右旗生态环境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2100MB1730208X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中介服务 |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10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表 | ||
审批结果样本 | 预览 |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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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
各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均需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八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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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阿木古楞 | 2个小时数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受理;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受理。 | 否 |
审核 | 阿木古楞 | 1个小时数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受理;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受理。 | 否 |
办结 | 阿木古楞 | 1个小时数 | 材料齐全、准确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办理地点: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乌尔逊大街环境监测站楼一楼综合办公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无
到现场次数 0 次
必须到现场说明
暂无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0470-3922009,0470-12345
0470-12345
办事指南各项指标的评价满分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