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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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食品生产许可开办 | ||
基本编码 | 000131023000 | 实施编码 | 11152500MB1615816H300013102300006 |
实施主体 |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2500MB1615816H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盟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数量限制 | 无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36 |
办事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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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全区通办 | 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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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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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MS资费表 |
审批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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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预览 |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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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一一 | 2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予以受理 | 否 |
审查 | 一一 | 5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 审查通过 | 否 |
发证 | 一一 | 2个工作日 | 准予许可 | 送达证件 | 否 |
办理地点 |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9号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大厅1楼14-19号综合受理窗口。预约延时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均可预约延时服务;预约延时服务方式:1、预约电话0479-8108974、0479-8263792;2、线上预约:登录“蒙速办”app进行预约;3、现场预约: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导办台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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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公交路线 | 乘坐10路公交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下车即可 |
是否收费:否
该事项不收费
(一)取得经营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三)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四)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企业“迁址”是否需要重新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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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迁址”的解读,“迁址”需要重新申请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