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村级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职转发〔2022〕2号),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办事群众不出嘎查村(社区)、不出苏木乡镇(街道)就能办成事、拿到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