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锡林郭勒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工作方案》(锡市监字〔2022〕193号)要求,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相关盟直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法定职责梳理了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本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现将第一批盟本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统一公布如下。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清单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时,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要主动适用“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机制,同时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盟本级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