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本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关于公布盟本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从轻行政处罚 减轻行政处罚
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依据《锡林郭勒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工作方案》(锡市监字〔2022〕193号)要求,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相关盟直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法定职责梳理了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本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现将第一批盟本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统一公布如下。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清单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时,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要主动适用“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机制,同时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盟本级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2.盟本级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3.盟本级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        

2022年7月28日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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