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评价等级为“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时视为差评,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差评信息及时审核与整改反馈处理。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1)差评数据由各地区各部门确定的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部门需登录内蒙古好差评服务管理系统,点击【审核管理】,选择【评价审核】。
(2)进入页面后,在未审核的评价中,选择需审核的差评,点击【审核】。
(3)根据审核内容中的信息,需与差评评价人联系进行回访核实,选择是否属实,输入差评处理意见,点击【确认】提交数据。
(4)如果评价内容不属实的列为无效评价;如果评价内容属实,则对差评进行整改并反馈,点击【审核管理】,选择【评价回复】,点击【反馈】。
(5)填写反馈及整改结果、反馈人联系电话,点击【确定】,提交整改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