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公布盟本级权责清单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盟本级权责清单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已经行署2020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治区取消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行政权力事项移交承接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盟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好简政放权,对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执法重心下移的行政权力事项,各有关部门要负起指导基层做好承接工作的责任。各地区要切实做好承接工作,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
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履行与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各有关部门要以盟本级权责清单公布运行为抓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布,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材料及时限,并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要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四、盟本级权责清单公布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等,按照规定程序对权责清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调整后的权责清单。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