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 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车辆通行费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内交发〔2020〕728号、内发改费字〔2017〕816号 | 价格主管、交通运输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1~8元/小时,每日最高50元。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旗县相关文件。 |
内发改价费字 〔2021〕1067号等 |
授权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 |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三、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 (一)拖车费 | 小型客车(九座及九座以下),拖运一次最高收费600元;大中型客车(九座以上),拖运一次最高收费1000元。货车:按车辆的车货总重及行驶公里收费,每吨公里最高收费3元,拖运一次收费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拖车空驶不另收费。 | 内发改费字 〔2008〕2310号 |
价格主管、交通运输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吊车费 | 吊车吊运费按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收费,每小时最高800元,往返作业时间不另计费。 | 是 | 否 | 否 | ||||||
四、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 客运代理费按客运运费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和三级以下站6%;车辆安全检查收费5~40元/车次。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旗县相关文件。 | 内发改价费字 〔2021〕1170号等 |
授权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五、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2300~3500元/户,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相关文件。 | 内发改价字 〔2018〕319号等 |
授权的盟(市)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
六、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5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旗县相关文件。 | 内发改价费字 〔2021〕1170号等 |
授权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不同经营场所分为平米、床位、摊位、座位、包月等计费:0.1~1.5元/月·平方米或2~2.5元/摊位·天或1.5~3元/床位·月或3.5元/座位·月或10~300元/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旗县相关文件。 | 是 | 否 | 否 | ||||||
七、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主终端每月26元,副终端每月6元;主终端收取初装费300元,每增加一个副终端加收50元。用户更换或补办智能卡收取工本费35元。 | 内发改费字 〔2013〕822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新闻出版 广电部门 | 是 | 否 | 否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八、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内发改费函 〔2017〕314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国有资产管理、水利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九、公证服务收费 |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内发改价费字 〔2021〕1191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是 | 否 | 否 | |||||||
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内发改费字 〔2017〕513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 是 | 否 | 否 | |||||||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 是 | 否 | 否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十一、住房物业管理费 | 公有住房、廉租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租金:1~11.4元/平方米;公有住房、廉租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物业费:0.2~1.5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旗县相关文件。 | 内发改价费字 〔2021〕1170号等 |
授权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十二、危险废物处置费 |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相关文件。 | 内发改价费字 〔2021〕1170号等 |
授权的盟(市)人民政府 | 生态环境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 高温焚烧每公斤3.5元;固化、安全填埋每公2.7元;直接填埋每公斤1.8元;剧毒类每公斤400元;含易制化学品类处置每公斤67元。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相关文件。 |
是 | 否 | 否 | ||||||
十三、口岸监管区服务费 | 经营煤炭、矿石矿粉等矿类进(出)口业务的公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地)装卸费5~8元/吨、仓储费3~13元、装卸仓储费18~24元/吨、通关服务费100元~440元/车、边民互市贸易区交易服务费4.5%。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相关文件。 |
内发改价费字 〔2021〕340号等 |
授权的盟(市)人民政府 | 口岸管理部门 | 是 | 否 | 是 | |||
注: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3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