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机构 | 事项名称 | 主要申请材料 | 可容缺材料 | 事项材料 是否必须 |
1 | 东胜区水利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1.申请文件2.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 | 申请文件 | 容缺后补 |
2 | 东胜区水利局 | 取水许可申请 | 1、区域评估范围内项目涉水许可承诺书2、网站公示截图3、申请文件4、取水许可申请书5、水资源论证报告 | 申请文件 | 容缺后补 |
3 | 东胜区水利局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1、防洪申请文件2、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 | 防洪申请文件 | 容缺后补 |
4 | 东胜区水利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1、申请文件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3、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公示截图5、省级水保专家签署意见书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7、省级水保专家职称证8、水土保持方案报表 | 申请文件 | 容缺后补 |
5 | 东胜区教体局 |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2.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相关的资质证明 5.市场主体名称保留通知书 6.办学投入的验资证明 7.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填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备案表》 8.举办者、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全体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和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9.培训场所房产权属证明;租赁场地的,应当提交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合同(协议),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10.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11.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6 | 东胜区教体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1.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申请书两份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职业技术指导员、救生员证书 5.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7.水质检测员证书、水质检测报告 8.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9.场所、器材、设备和救护设施相关材料的介绍说明和合格证书 10.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的书面材料 11.达到国家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项目的相关材料 12.委托办理需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7 | 东胜区人社局 | 居民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1.领取人或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2.鄂尔多斯市身后“一件事”申请表或注销登记表 3.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火化证明 | 无需核查 |
8 | 东胜区人社局 | 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 | 1.承诺书 2.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9 | 东胜区人社局 | 职业介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10 | 东胜区人社局 | 职业指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11 | 东胜区人社局 | 失业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2.失业人员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12 | 东胜区人社局 | 就业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就业创业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13 | 东胜区人社局 | 创业补贴申领 |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6.残疾人证 7.就业创业证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14 | 东胜区人社局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1.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残疾人证 4.零就业家庭成员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失地农牧民提供旗县级以上政府开具的土地征用证明 6.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7.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8.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15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1.营业执照 2.200平米以上商场书店场地设备材料告知承诺书 3. 文化娱乐场所场地设备材料告知承诺书 4.住宿场所场地设备材料告知承诺书 5.游泳场馆场地设备材料告知承诺书 6.洗浴场馆场地设备材料告知承诺书 7.美容理发场所场地设备材料告知承诺书 8.首次申请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1.200平米以上商场书店场地设备材料 2.文化娱乐场所场地设备材料 3.住宿场所场地设备材料 4.游泳场馆场地设备材料 5.洗浴场馆场地设备材料 6.美容理发场所场地设备材料 |
事后监管核查 |
16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民办职业培训审批(正式设立审批) |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承诺书;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办报告;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4.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件、社会组织办学还应提供营业执照); 5.办学场所所有权或租赁等有关材料; 6.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册,学校校长身份证复印件及5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协议; 7.开展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清单; 8.学校专兼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和聘用协议。 |
1.开展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清单; 2.学校专兼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和聘用协议 |
容缺后补 |
17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场地效果图 3.房屋租赁合同 4.申请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营业执照 | 部门内核查 |
18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审批 |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变更申请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营业执照 | 部门内核查 |
19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申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生活饮用水申请书 4.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现场检查单 5.水质检测报告 6.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记录 7.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索证资料 8.委托书(委托提供) |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现场检查单 | 容缺后补 |
20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场所使用证明 |
场所使用证明 | 事后监管核查 |
21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 | 1.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收购备案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租赁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仓储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22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食品摊贩备案 | 1.食品摊贩详细信息情况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经营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 4.租房合同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店内外设施照片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容缺后补 |
23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对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其他体育经营活动的备案 | 1.设备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书 3.备案申请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7.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24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企业注册基本信息机读档案资料查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25 | 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初领 |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5.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营业执照 | 部门内核查 |
26 | 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延期换证 |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5.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营业执照 | 部门内核查 |
27 | 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变更 |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5.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营业执照 | 部门内核查 |
28 | 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初领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文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7.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8.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 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10.储存设施证明文件 11.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 12.学历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危险物品安全类) 14.安全评价报告 |
营业执照 | 部门内核查 |
29 | 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文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7.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8.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 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10.储存设施证明文件 11.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 12.学历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危险物品安全类) 14.安全评价报告 |
营业执照 | 部门内核查 |
30 | 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变更 | 1.变更申请文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3.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副本) 4.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主要负责人安全合格证) 5.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正本)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副本) |
营业执照 | 部门内核查 |
31 |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 1、信用修复申请表; 2、守信承诺书; 3、公章、法人章; 4、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
1.应报年度的财务报表(承诺容缺,市场主体应承诺1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补齐,逾期未补齐的撤销准予信用修复的决定,恢复之前状态); 2.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交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住所证明(承诺容缺,市场主体应承诺15日内将材料补齐,逾期未补齐的撤销准予信用修复的决定,恢复之前状态) |
容缺后补 |
32 | 东胜区税务局 | 发票票种核定 | 《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33 | 东胜区税务局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34 | 东胜区税务局 |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 |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35 | 东胜区税务局 | 附加税(费)申报 |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36 | 东胜区税务局 |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37 | 东胜区税务局 | 定期定额户简易申报 |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38 | 东胜区税务局 | 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 《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申报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39 | 东胜区税务局 | 税收减免核准 |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40 | 东胜区税务局 |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41 | 东胜区税务局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42 | 东胜区税务局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43 | 东胜区税务局 | 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 | 《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44 | 东胜区税务局 |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 |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45 | 东胜区税务局 |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46 | 东胜区税务局 | 纳税信用补评 | 《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47 | 东胜区税务局 | 纳税信用复评 | 《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48 | 东胜区税务局 |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 《清税申报表》 | 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件规定的容缺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可予以容缺 | 容缺后补 |
49 | 东胜区税务局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 《清税申报表》 | 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件规定的容缺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可予以容缺 | 容缺后补 |
50 | 东胜区税务局 | 注销税务登记(适用于“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 |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 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件规定的容缺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可予以容缺 |
容缺后补 |
51 | 东胜区税务局 |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 《清税申报表》 | 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件规定的容缺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可予以容缺 | 容缺后补 |
52 | 东胜区税务局 |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申请表》 | 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即可受理 | 容缺后补 |
53 | 东胜区农牧局 | 普通农药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 | 1、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安装使用的农药购销管理软件名称等清单及照片; 2、申请材料真实合法的声明 3、有关管理制度文本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内外部照片; 5、营业执照 6、农药经营许可首次申请申请表 7、经营人员的专业学历或培训证明;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9、不动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1.营业场所平面图 2.营业执照 3.学历证书 |
容缺后补 |
54 | 东胜区农牧局 | 普通农药经营许可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2、农药经营许可证 3、普通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4、变更材料 5、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声明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容缺后补 |
55 | 东胜区农牧局 | 普通农药经营许可延续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2、营业执照 3、普通农药的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4、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5、学历证书 6、营业场所平面图 7、计算机管理系统照片 8、管理制度文本 9、农药经营许可证 10、农药购销情况 11、被相关部门监管及整改情况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容缺后补 |
56 | 东胜区农牧局 | 种子生产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备案 | 1、种子包装正反面照片 2、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委托代销证明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57 | 东胜区农牧局 |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 | 1、租赁合同 2、《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3、动物诊疗机构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功能区布局图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7、设施设备清单 8、管理制度文本 9、健康证 |
1.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4.健康证 |
容缺后补 |
58 | 东胜区农牧局 | 兽药经营许可证首次申领 | 1、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租赁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4、兽药从业人员资质证书 5、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方位示意图及内部平面布局图 6、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7、企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情况的自查报告 8、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9、营业执照 10、内蒙古自治区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书 11、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
1.兽药从业人员资质证书 2.兽药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 3.拟开办动物诊疗场所的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 |
容缺后补 |
59 | 东胜区农牧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 |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 3、设施设备采购清单及管理制度文本 4、饲养、管理人员等人员名单 5、营业执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7、健康证 8、乡村兽医登记证 9、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 2.拟开办动物养殖场所的营业执照 3.聘用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4.聘用的乡村兽医或执业兽医的资格证明 |
容缺后补 |
60 | 东胜区农牧局 | 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 | 1、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表 2、企业注销申请书 3、兽药经营许可证(旧证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61 | 东胜区农牧局 | 兽药经营许可证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企业的变更申请书 3、兽药经营许可证(旧证原件) 4、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5、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62 | 东胜区农牧局 | 动物诊疗许可证变更 | 1、诊疗资格证申报表变更 2、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动物诊疗许可证 5、真实性合法证明 |
1.营业执照 2.动物诊疗许可证 |
容缺后补 |
63 | 东胜区农牧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1、所有人居民身份证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外观照片两张(三寸)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购车发票 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出厂合格证明 5、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车架号和发动机拓印膜 |
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64 | 东胜区农牧局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开办者) 2、《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表 3、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4、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5、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原件 6、营业执照 7、从业人员的培训及有效的健康证明 8、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
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 容缺后补 |
65 | 东胜区农牧局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直接面向生产用种的种畜禽扩繁场) |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厂区平面图 3、学历证书 4、育种规划繁育方案 5、种畜原始系谱复印件 6、引进种畜须出具农业部批准引进审批 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8、饲养管理制度 9、投入品使用制度 10、动物卫生防疫制度 11、疫病监测防治制度 12、无害化处理制度 13、集约化规模种畜禽场各功能区实施图片 14、企业品种标准 |
1、厂区平面图 2、学历证书 |
容缺后补 |
66 | 东胜区农牧局 | 农作物病虫预报和警报发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67 | 东胜区农牧局 | 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及三农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68 | 东胜区农牧局 | 畜牧技术推广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69 | 东胜区园林局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批 | 1.各企事业单位需持规划审批手续进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需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规划绿线图、原绿化规划或现状图 4.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5.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容缺后补 |
70 | 东胜区园林局 |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的审批 | 1.本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 2.个人身份证(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3.树木现状照片及描述(树围、胸度、冠幅、地径等) ; 4.请求鉴定申请报告; |
个人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71 | 东胜区园林局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审批 | 1.各企事业单位需持规划审批手续进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需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容缺后补 |
72 | 东胜区园林局 | 迁移古树名木的审批 | 1、古树名木移植申请表(纸质版、原件1份) 2、名木移植方案(纸质版、原件一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纸质版。复印件一份) 4、标明树木位置的平面图(1:500(纸质版、复印件一份) 5、其他能够证明确移植树木的有关批文件的材料(纸质版、复印件一份) (注: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
其他能够证明确移植树木的有关批文件的材料 | 容缺后补 |
73 | 东胜区园林局 | 单位或个人砍伐、修剪树木许可的审批 | 1.意向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需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容缺后补 |
74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医师执业注册 |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材料 2.本地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培训合格材料 3.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照片 |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 容缺后补 |
75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护士执业证首次注册 |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书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 3.区内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4.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 |
1.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
容缺后补 |
76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国内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 | 1.分社经理的履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分社经理的劳动合同 4.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文件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77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出境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 | 1.分社经理的履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分社经理的劳动合同 4.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文件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78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 | 1.总社与服务网点负责人聘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服务网点经理履历文件 4.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文件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79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备案登记 |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80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食品摊贩备案 | 1.食品摊贩详细信息情况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经营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 4.租房合同复印件 5.店内外设施照片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81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中医诊所变更备案 | 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材料 2.委托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82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83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补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84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 | 1.现场审验合格流转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85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申请 | 1.场地审验合格流转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86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证明文件 3.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87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 | 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2.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88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 |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89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企业注册基本信息机读档案资料查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90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对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的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91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92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 |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3.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93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分公司设立登记 |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职信息即可)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94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备案 |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 2.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95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审批 |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文件 4.委托书 |
营业执照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容缺后补 |
96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文艺表演团体延续审批 |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2.委托书 |
营业执照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容缺后补 |
97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演员艺术表演能力证明材料 4.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98 | 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演员艺术表演能力证明材料 4.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99 | 东胜区医保局 | 单位参保登记 |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再次) 3.营业执照 4.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100 | 东胜区医保局 | 职工参保登记 |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101 | 东胜区医保局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1.《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保电子凭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102 | 东胜区医保局 | 出具《参保凭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医保凭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103 | 东胜区医保局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 1.诊断书或出院小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参保患者) 3.医院收费票据 4.费用清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保电子凭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参保患者) | 容缺后补 |
104 | 东胜区医保局 | 生育津贴支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无法获取出生证明信息的需要出具个人承诺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4.出院诊断书或出院小结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保电子凭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105 | 东胜区残联 |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1.非东胜区户籍提供户籍地残联出具的不享受当地救助补填证明 2.申请人2寸免冠照片 3.申请人或监护人工商银行卡 4.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报告 5.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证明 6.定点手术医疗机构手术证明 7.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 8.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 9.居民户口簿(申请人) 10.居住证(监护人)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12.居民户口簿(监护人) 13.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监护人) 15.残疾人证(申请人) 16.诊断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 容缺后补 |
106 | 东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方式) | 1.营业执照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场所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设备平面图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7.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8.消防安全申报表 9.营业执照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2.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
107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婚前检查 | 1.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1寸照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108 |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名称开放查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109 |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小微企业名录查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容缺后补 |
110 | 东胜区公安分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制定或者省级公安机关批准的补充办法规定的其他材料 4.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6.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申请人还应提交承诺书 |
营业执照 | 容缺后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