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市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鄂尔多斯市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
事项通用清单》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内司通〔2023〕111号)《关于请研提调整完善<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意见建议的函》(内司函〔2024〕116号)要求,对照自治区“两张清单”,梳理形成鄂尔多斯市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共计192项,鄂尔多斯市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共计25项,现予以公开。我市将对“两张清单”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对照自治区公布的最新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鄂尔多斯市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2.鄂尔多斯市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