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
事项名称 | 医疗广告审查 | ||
基本编码 | 000123016000 | 实施编码 | 1215010046006374XW3000123016000 |
实施主体 |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215010046006374XW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行使层级 | 盟市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数量限制 | 无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65 |
办事信息 | |||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全区通办 | 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查看详情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查看详情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查看详情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MS资费表 |
审批结果 |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
审批结果样本 | 预览 |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
受理 | 一窗受理工作人员 | 1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审核 | 李喆、李国琛 | 9个工作日 | 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要求审核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 否 |
决定 | 齐丽英 | 9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送达 | 李喆 | 1个工作日 | 及时向申请人颁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 否 |
办理地点 | 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6号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一楼大厅F区综合受理窗口10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公交路线 | 公交线路:乘坐18路、102路公交车到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南侧;乘坐100路、109路公交车到银河南街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北侧。 |
该事项不收费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和药物的;(六)淫秽、迷信、荒诞的;(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八)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刊登的内容要求有哪些? |
---|
按照《广告法》、以及2006年11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卫生部修改公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施行。 |
如何下载《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
---|
1、进入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2、在“用户中心”查找我的证照即可。 |
中医、蒙医类医疗广告在哪里审批? |
---|
咨询市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中蒙医药管理科0471-4606118 |
《广告成品样件表》如何下载? |
---|
1、进入呼市审批局官网http://zwfw.huhhot.gov.cn/;2、在首页搜索“成品样件表”;3、在搜索结果中查找带有本单位名称的文件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