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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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 | ||
基本编码 | 000931002000 | 实施编码 | 11150100MB153593923000931002000 |
实施主体 |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0100MB15359392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盟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裁决 | 数量限制 | 无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15 |
办事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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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无 | 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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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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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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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审批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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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证书 |
审批结果样本 | 预览 |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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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白宇 | 1个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 否 |
审核 | 白宇 | 1个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
是 (查看) |
办理地点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高速路57号水岸小镇G4号办公楼8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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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公交路线 | 乘坐2路、12路、5路、83路、98路、100路、92路、113路水岸小镇站下车步行300米。 |
该事项不收费
1. 当事人递交仲裁检定申请书,并根据仲裁检定的需要提交申请书副本;2. 根据纠纷双方或一方的口头或书面申请,对计量纠纷进行调解;3. 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当事人可直接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修订)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并可根据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指定有关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仲裁检定。 【规章】《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国家计量局1987年发布) 第六条申请仲裁检定应向所在地的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递交仲裁检定申请书,并根据仲裁检定的需要提交申请书副本。 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其他单位委托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仲裁检定的,应出具仲裁检定委托书。
是否必须法定代表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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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具体工作人员持委托书办理。 |
受理消费者对计量纠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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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拨打0471-12315受理。 |
需要双方到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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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