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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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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参考行政法规时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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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现场考核、专家评审时间除外

事项好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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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咨询电话 0479-8216934,0479-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47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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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基本编码 000120201000 实施编码 11152500MB197861753000120201000
    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152500MB19786175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盟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数量限制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35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中介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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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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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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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 审查 决定 办结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受理 马仲海、杨旭江 2个小时数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送达《材料补正告知书》; (二)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 (三)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或者更正的,以及逾期不补正或者更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予以受理;不予以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补齐。
    审查 曹莉琼 2个小时数 满足下列条件,申请准予批准: (一)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申请资料; (二)所使用的设备依法取得相关核准证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批准: (一)申请人未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申请资料; (三)不完全具备条例规定的设置、使用相关设备的条件 审查通过;审查不通过,退回办件整改。
    决定 阿拉腾苏和 2个小时数 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审批通过;审批不通过,退回办件整改。
    办结 马仲海、杨旭江 2个小时数 核实信息准确与否 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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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9号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大厅1楼14-19号综合受理窗口 。预约延时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均可预约延时服务;1.预约电话:0479-8216934。2.线上预约:登录“蒙速办”app进行预约;3.现场预约: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导办台预约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乘10路公交车在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车

  •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否

    该事项不收费

  • 受理条件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三条规定: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应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林木种子应当经用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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