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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申请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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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4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好差评

  • 办件评价:
  • 指南评价:
  •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咨询电话 0471-5332210,0471-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471-12345
推荐服务
  • 基本信息 展开全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申请
    基本编码 000123015000 实施编码 1215010046006374XW300012301500004
    实施主体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215010046006374XW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行使层级 盟市级
    权力来源 同级授权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数量限制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56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跨市 中介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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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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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EMS资费表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审批结果样本 预览
  •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环节
    查看流程图
    受理 审核 现场踏勘 颁证与送达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受理 一窗受理工作人员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受理要求。 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核 齐丽英 、李国琛、陆方超 3个工作日 审查所提供申请材料是否有效,是否具备审批要求的条件。 出具审查意见,推送下一环节或通知申请人补齐补正。
    现场踏勘 勘验二科 5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查看)

    颁证与送达 段利滨 1个工作日 依据审查决定环节意见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出具审批意见。
  •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请选择您的办事情形,我们将为您展示个性化的申请材料目录
  •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一楼大厅F区5-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乘坐3路、18路、60路、102路公交车到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南侧;乘坐100路、109路公交车到银河南街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北侧。

  • 收费信息

    该事项不收费

  • 受理条件

    1、具备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诊疗科目; 2、具有通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专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4、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并经评审人员现场验收合格。

  • 设定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 常见问题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各类药品管理表格如何设计?
    根据机构自身情况,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检查表设计。
    申请时是否提交有效期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首次申请时无需提供,再次申请时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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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评价

整体服务满意度:
受理条件清晰度:
材料清单完整性:
办理期限确定性:
办理地点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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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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