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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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营业性演出社会义务监督员的表彰 | ||
基本编码 | 000822003000 | 实施编码 | 11150500MB1563550Y3000822003000 |
实施主体 | 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物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0500MB1563550Y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盟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数量限制 | 无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20 |
办事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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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无 | 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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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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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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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MS资费表 |
审批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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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表彰决定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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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李慧宁 | 1个小时数 | 按照申报条件和申请材料 | 出具受理文件 | 否 |
决定 | 李慧宁 | 6个小时数 | 符合表彰标准 | 出具表彰奖励决定书 |
是 (查看) |
办理地点 | 通辽市科尔沁区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北侧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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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公交路线 | 12路、60路公交车行政服务中心公交站下车,向西步行100米 |
是否收费:否
该事项不收费
提供申报材料。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发布,第666号予以修改)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一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义务监督员应当给予表彰;公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的,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是否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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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