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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

医师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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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好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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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南评价:
  • 服务对象 自然人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咨询电话 0471-5332143
  • 监督投诉方式 0471-12345
推荐服务
  • 基本信息 展开全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
    基本编码 000123012000 实施编码 1215010046006374XW300012301200008
    实施主体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215010046006374XW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盟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数量限制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30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区通办 中介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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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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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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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EMS资费表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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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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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 审查 制证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受理 一窗受理工作人员 5个工作日 材料是否齐全 受理
    审查 段雯婧、马波 15个工作日 是否符合许可条件,是否存在不予许可的内容 通过审查/未通过审查
    制证 齐丽英 5个工作日 制证 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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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一楼F区综合受理5-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18路、102路公交车到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南侧;乘坐100路、109路公交车到银河南街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北侧。

  • 收费信息

    该事项不收费

  • 受理条件

    一、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人员; 三、经健康检查符合执业要求。

  • 设定依据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3号,2017年2月28日)第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五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补充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申请人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除有本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部门规章】《医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二十四条 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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