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简版

学生心理咨询服务

学生心理咨询服务

智能客服,快速解疑!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好差评

  • 办件评价:
  • 指南评价:
  • 服务对象 自然人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咨询电话 0472-6955736,0472-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472-12345
推荐服务
  • 基本信息 展开全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学生心理咨询服务
    基本编码 152005022000 实施编码 55150202MEA44494676152005022000
    实施主体 东升社区居委会 实施主体编码 55150202MEA4449467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村级
    权力来源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数量限制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6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中介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查看详情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查看详情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学生心理咨询服务
    审批结果样本 预览
  •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环节
    查看流程图
    申请 受理 办结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申请 姜娜 1个小时数
    受理 姜娜 2个小时数
    办结 姜娜 3个小时数
  •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请选择您的办事情形,我们将为您展示个性化的申请材料目录
  •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包头市东河区白银路万锦佳苑以东养鱼池路一楼西厅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乘坐38路公交车毛其来下车,往东走400米

  •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否

    该事项不收费

  • 受理条件

    包头市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青少年学生)

  • 设定依据

    【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规定】《健康内蒙古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二、具体行动(五)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和地方各级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培训。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结合家长会等活动,每年对学生家长开展至少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精神科医师培养培训力度,探索开展儿童青少年精神病学专科医师培训。已建有热线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12320公共卫生热线、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等,要对工作人员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保障提供专业化服务,并向儿童青少年广泛宣传热线号码,鼓励其有需要时拨打求助。有条件的地区以试点的方式开展医教结合模式,提升心理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能力。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媒体精神卫生相关新闻事件报道的指导和规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重视各类突发事件中受影响儿童青少年人群的应急心理援助,针对儿童青少年特点制定完善相关方案,有效开展心理抚慰、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六)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行动。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心理服务平台(如心理辅导室等),或通过培训校医、引入心理学专业教师、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引入懂相关语言的心理学专业教师、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并加大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配置力度。高等学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并切实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托育机构要配备经过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培训的保育人员,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有条件的学校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同伴教育,增强同伴支持。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青年爱里、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活动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民政、文明办、卫生健康、共青团等部门发挥协调职能,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站等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引导专业社工、志愿者面向社区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文明办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规范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培育引导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康复训练机构为儿童青少年提供规范化、专业化服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推动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等开设精神(心理)科。鼓励有条件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儿童青少年门诊和住院诊疗服务。建立学校、社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向医疗卫生机构的转介通道。

  •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或点击网站首页右侧的“智能客服”进行咨询
<< >>
选择地区

未找到所需城市提供该服务,

希望增加

指南评价

整体服务满意度:
受理条件清晰度:
材料清单完整性:
办理期限确定性:
办理地点清晰度:
0/200
- 收起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2000142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8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