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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备案

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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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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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好差评

  • 办件评价:
  • 指南评价:
  • 服务对象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咨询电话 0471-5332139
  • 监督投诉方式 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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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展开全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备案
    基本编码 151019004000 实施编码 11150100011520503N7151019004000
    实施主体 呼和浩特市水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150100011520503N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盟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数量限制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5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中介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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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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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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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EMS资费表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汛等工程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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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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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 办结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受理 白强 2个工作日 备案 受理或不予受理
    办结 白强 4个工作日 符合调度计划 备案
  •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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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6号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局一楼F区综合受理14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乘坐18路、102路公交车到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南侧;乘坐100路、109路公交车到银河南街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北侧。

  • 收费信息

    该事项不收费

  • 受理条件

    身份证号码

  •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199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十四条 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程规划设计、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以及工程实际状况,在兴利服从防洪,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   经国家防汛总指挥部认定的对防汛抗洪关系重大的水电站,其防洪库容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须经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   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经批准后,由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有防凌任务的江河,其上游水库在凌汛期间的下泄水量,必须征得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同意,并接受其监督。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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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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