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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配额二次分配的配额录入、审核、提取

出口商品配额二次分配的配额录入、审核、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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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上述为商务部配额下达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二次分配的时限。
  •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上述为商务部配额下达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二次分配的时限。

事项好差评

  • 办件评价:
  • 指南评价:
  •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行政机关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咨询电话 0471-5332419,0471-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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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展开全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口商品配额二次分配的配额录入、审核、提取
    基本编码 150121023000 实施编码 11150000011512749A2150121023000
    实施主体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实施主体编码 11150000011512749A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自治区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数量限制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21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行政机关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中介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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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查看详情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EMS资费表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下达配额分配的通知
    审批结果样本 预览
  •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环节
    查看流程图
    录入 审查 提取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录入 首席代表、外资处 2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审查 商务厅窗口 2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提取 商务厅窗口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请选择您的办事情形,我们将为您展示个性化的申请材料目录
  •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12楼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否

    该事项不收费

  • 受理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申请人已连续三年在经济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3、申请人已取得供港澳活畜禽经营权(适用于申请向港澳出口活牛、活猪、向香港出口活鸡)。 4、申请人已符合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4号规定的条件(适用于申请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出口配额)。 5、申请人已符合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88号规定的条件(适用于申请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出口配额)。 6、申请人已符合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的条件(适用于申请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 7、申请人已符合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39号规定的条件(适用于申请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 8、申请人已符合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35号规定的条件,适用于申请甘草及甘草制品、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活猪(输往港澳)、活牛(输往对港澳)、活鸡(输往香港)、锯材、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 9、申请人需具备出口国营贸易或非国营贸易资格。 (二)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 1、不符合上述所列申请条件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享有进出口经营许可或资格,并且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出口企业可以申请出口商品配额。

  •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2001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2号公布) 第三十六条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 常见问题
    出口配额什么时间申请
    每年的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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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评价

整体服务满意度:
受理条件清晰度:
材料清单完整性:
办理期限确定性:
办理地点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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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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