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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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出口商品配额二次分配的配额录入、审核、提取 | ||
基本编码 | 150121023000 | 实施编码 | 11150000011512749A2150121023000 |
实施主体 |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0000011512749A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自治区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数量限制 | 无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21 |
办事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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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行政机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无 | 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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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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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MS资费表 |
审批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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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下达配额分配的通知 |
审批结果样本 | 预览 |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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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 | 首席代表、外资处 | 2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审查 | 商务厅窗口 | 2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提取 | 商务厅窗口 | 1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办理地点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12楼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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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公交路线 | 无 |
是否收费:否
该事项不收费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申请人已连续三年在经济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3、申请人已取得供港澳活畜禽经营权(适用于申请向港澳出口活牛、活猪、向香港出口活鸡)。 4、申请人已符合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4号规定的条件(适用于申请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出口配额)。 5、申请人已符合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88号规定的条件(适用于申请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出口配额)。 6、申请人已符合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的条件(适用于申请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 7、申请人已符合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39号规定的条件(适用于申请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 8、申请人已符合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35号规定的条件,适用于申请甘草及甘草制品、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活猪(输往港澳)、活牛(输往对港澳)、活鸡(输往香港)、锯材、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 9、申请人需具备出口国营贸易或非国营贸易资格。 (二)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 1、不符合上述所列申请条件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享有进出口经营许可或资格,并且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出口企业可以申请出口商品配额。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2001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2号公布) 第三十六条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出口配额什么时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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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11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