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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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
基本编码 | 152036061001 | 实施编码 | 11150500MB168175XP3152036061001 |
实施主体 | 通辽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0500MB168175XP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盟市级 |
权力来源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数量限制 | 无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16 |
办事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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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无 | 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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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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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审批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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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办理成功。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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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申请 | 通辽市医保局 | 1个小时数 | 否 |
业务受理办结 | 通辽市医保局 | 1个小时数 | 否 |
办理地点 | 通辽市科尔沁区胜利路北段,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侧医保综合业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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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公交路线 | 乘11路、12路北线、12路南线、15路、57路、60路,在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
是否收费:否
该事项不收费
提供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行政法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第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部门规章】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4 号)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需要书面查询结果或者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 参保用人单位凭有效证明文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查询本单位缴费情况,以及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涉及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相关内容。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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