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简版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非厅直属所)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非厅直属所)

智能客服,快速解疑!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30个工作日办结
  •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

事项好差评

  • 办件评价:
  • 指南评价:
  • 服务对象 自然人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咨询电话 0471-5332457
  • 监督投诉方式 0471-12345
推荐服务
  • 基本信息 展开全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非厅直属所)
    基本编码 000112002000 实施编码 11150000011512546M200011200200004
    实施主体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实施主体编码 11150000011512546M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自治区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数量限制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63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区通办 中介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查看详情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EMS资费表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律师执业证;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结果样本 预览 预览
  •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环节
    查看流程图
    律师工作处审核 原律所审核 原律所盟市审核 新律所审核 新律所盟市审核 窗口受理 司法厅审核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律师工作处审核 一一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原律所审核 一一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原律所盟市审核 一一 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新律所审核 一一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新律所盟市审核 一一 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窗口受理 一一 4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查看)

    司法厅审核 一一 2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请选择您的办事情形,我们将为您展示个性化的申请材料目录
  •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12楼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乘坐18路、60路、102路公交在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向南步行246米即到或乘坐50路公交车在银河南街站下车向北步行约450米即到或乘坐75路、100路、101路、109路、K6路公交在呼市公安局站下车向东步行或骑行1.5公里即到

  •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否

    该事项不收费

  • 受理条件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号,2012年10月2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或点击网站首页中的“我要问”进行咨询。
<< >>
选择地区

未找到所需城市提供该服务,

希望增加

指南评价

整体服务满意度:
受理条件清晰度:
材料清单完整性:
办理期限确定性:
办理地点清晰度:
0/200
- 收起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2000142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8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