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批准 | ||
---|---|---|---|
基本编码 | 000107006000 | 实施编码 | 11150000MB1847609N2000107006000 |
实施主体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0000MB1847609N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中介服务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13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查看详情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批复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查看详情 |
||
行使层级 | 自治区级 |
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当及时处理。处理方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订)第十一条: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当及时处理。处理方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
受理 | 丹江、姜丽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审查 | 李永清 | 2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是 (查看) |
决定 | 张广收 | 3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办结 | 葛胜敏审核、姜丽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批准的,发批复文件;2.未批准的,不发批复文件。 | 否 |
办理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敕勒川大街1号自治区党政办公大楼1530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无
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13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3路、18路、60路、102路公交在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向南步行246米即到或乘坐50路公交车在银河南街站下车向北步行约450米即到或乘坐75路、100路、101路、109路、K6路公交在呼市公安局站下车向东步行或骑行1.5公里即到
到现场次数 0 次
必须到现场说明
暂无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无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0471-5332398,0471-4826469
0471-12345,12320
办事指南各项指标的评价满分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