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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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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好差评

  • 办件评价:
  • 指南评价:
  • 服务对象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咨询电话 0475-8910813,0475-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47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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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基本编码 000115001000 实施编码 11150500MB165053153000115001000
    实施主体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150500MB16505315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盟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数量限制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14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中介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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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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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查看详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EMS资费表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批准文件
    审批结果样本
  •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环节
    查看流程图
    受理 审 查 审 核 办结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受理 乌瀚泽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审 查 高亮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审 核 刘志军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办结 乌瀚泽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请选择您的办事情形,我们将为您展示个性化的申请材料目录
  •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胜利路北段,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乘坐12路、15路、57路、60路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否

    该事项不收费

  • 受理条件

    (1)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3) 符合城市规划要求(4)符合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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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分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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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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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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