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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申请

取水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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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4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好差评

  • 办件评价:
  • 指南评价:
  •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自然人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咨询电话 0471-5332000,0471-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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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展开全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申请
    基本编码 000119001000 实施编码 1215010046006374XW300011900100004
    实施主体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215010046006374XW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盟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数量限制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57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区通办 中介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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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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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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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EMS资费表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结果样本 预览
  •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环节
    查看流程图
    受理 审查 决定 办结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受理 一窗受理工作人员 4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回执 暂无
    审查 张欣、孙褀璐、伏凌怡 7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不开展技术审查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查看)

    决定 徐小杰 3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暂无
    办结 孙褀璐、张欣、伏凌怡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取水许可决定书 暂无
  •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请选择您的办事情形,我们将为您展示个性化的申请材料目录
  •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一楼大厅F区6-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乘坐3路、18路、102路公交车到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南侧;

  • 收费信息

    该事项不收费

  • 受理条件

    (1)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2)所申请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属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范围; (3)取水申请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4)不存在以下情形的:①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 ②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 ③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⑤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⑥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 ⑦属于备案项目,未报送备案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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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评价

整体服务满意度:
受理条件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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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确定性:
办理地点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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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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