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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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 | ||
基本编码 | 001013001000 | 实施编码 | 111500000115122980200101300100001 |
实施主体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0000011512298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自治区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数量限制 | 无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8 |
办事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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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无 | 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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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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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审批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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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备案公告 |
审批结果样本 | 预览 |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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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苏伦嘎、魏亚洲 | 3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审核 | 苏伦嘎 | 5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发布公告 | 苏伦嘎 | 2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办理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12楼11号、12号行政审批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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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公交路线 | 乘坐3路、18路、60路、102路公交在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向南步行246米即到或乘坐50路公交车在银河南街站下车向北步行约450米即到或乘坐75路、100路、101路、109路、K6路公交在呼市公安局站下车向东步行或骑行1.5公里即到 |
是否收费:否
该事项不收费
设立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名以上评估师; (二)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评估机构的合伙人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十六条 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规章】《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 第二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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