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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新办、补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新办、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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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7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好差评

  • 办件评价:
  • 指南评价:
  •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咨询电话 0471-5332088
  • 监督投诉方式 0471-12345
推荐服务
  • 基本信息 展开全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新办、补办
    基本编码 000117006000 实施编码 1215010046006374XW300011700600009
    实施主体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215010046006374XW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行使层级 盟市级
    权力来源 同级授权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数量限制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52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中介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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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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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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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预览 预览
  •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环节
    查看流程图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申请与受理 一窗受理工作人员 12个小时数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受理;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受理。
    审查与决定 王冬冬、王敏、崔龙、罗莎莎、赵玉荣、安宏涛、张汉朝、张艳强 12个小时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查。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出具审核通过意见;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
    颁证与送达 张艳强 1个工作日 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审核通过的,颁发电子证照。
  •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请选择您的办事情形,我们将为您展示个性化的申请材料目录
  •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6号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三楼大厅C区工程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公交线路:乘坐18路、102路公交车到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

  • 收费信息

    该事项不收费

  • 受理条件

    五、如项目涉及人防工程,须在旗县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办理人防质监手续;如项目涉及消防设计审查,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二、建设单位应在申报新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完成现场勘验并由行政部门出具勘验结果,保证施工现场处于未开工状态。,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正)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三、建设单位申报施工许可证时,应在市住建窗口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上述事项不需建设单位提供,改由内部流转。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常见问题
    办理时限: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要件齐全符合要求可即日办理。
    办理装修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可以由什么材料代替?
    依项目材料准备的实际情况,一般可由《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合格书》代替。
    是否需要委托书、质监安监手续?
    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建设单位在提供上述要件的同时,应在市住建窗口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上述事项不需建设单位提供,改由内部流转核实。
    补办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在正常办理要件的基础上增加: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审查书;2、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违法建设项目同意受理转办单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处罚缴费收据。
    如果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的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一项应上传什么材料?
    根据《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类型清单的通知>的通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建设单位可提交《免予施工图审查项目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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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评价

整体服务满意度:
受理条件清晰度:
材料清单完整性:
办理期限确定性:
办理地点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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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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