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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认定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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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认定
基本编码 000706003000 实施编码 111500000115122718200070600300001
实施主体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实施主体编码 111500000115122718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网办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中介服务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12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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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认定xxx等为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批复
审批结果样本 预览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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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自治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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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认定自治区级孵化器的主体,应具备下列条件:在自治区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管理规范、科学,运行机制良好;设立了专门的孵化器服务管理部门,具有明确的孵化器建设发展目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要求;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40%(含)以上,且70%以上的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已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综合性孵化器自主支配场地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平方米,专业孵化器自主支配场地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占60%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孵化器具备完善的服务设施和较强的服务能力。专业孵化器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的中试条件,并具备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具有一定的孵化资金、种子资金,与银行、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担保等机构建立了正常的业务联系,能为入孵企业提供必要的投融资服务;孵化器实际运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5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30家以上),综合性孵化器累积孵化毕业企业不少于10家(专业孵化器累计孵化毕业企业不少于5家);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开发与生产的企业要占入孵企业的70%以上。在孵企业应有20%以上已申请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孵企业中的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

设定依据

1.《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第五条:科技部和地方科技厅(委、局)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2.《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湘科发〔2021〕47号)“第五条:湖南省省级孵化器实行认定制管理,众创空间实行备案制管理。省科技厅负责对全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具体服务和工作指导。省直管试点县内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纳入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统筹管理。”

收费标准和依据
暂无收费标准和依据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 受理
  • 审查
  • 决定
  • 办结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受理 白文志 30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审查 白文志 15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查看)

决定 白文志 20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查看)

办结 白文志 15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办事情形与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内蒙古科学技术厅612办公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82、38路公交车,到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站下车。


常见问题
  •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 若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 服务承诺

    到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说明

    暂无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 8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 咨询方式

    0471-6328612,0471-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471-12345

  • 服务评价
    非常满意 0%
    满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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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满意 0%
    非常不满意 0%
  • 指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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