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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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7006000 | 实施编码 | 11150600MB1771157H3000117006000 |
实施主体 |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0600MB1771157H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申报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中介服务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3 |
数量限制 | 否 | 通办范围 | 定点办理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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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查看样本 |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
行使层级 | 盟市级 |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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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鄂尔多斯住建局 | 1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严格把控 | 初审受理 | 否 |
审批办结 | 鄂尔多斯住建局 | 1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出证 | 否 |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文明路与滨河大道交叉口北300米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09-411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K22路、伊金霍洛旗2路、康5路内环、康5路外环、空港3路/机3路到CBD、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下车
到现场次数 0 次
必须到现场说明
暂无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电话:0477-8582361
电话:0477-839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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