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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身份证受理

异地身份证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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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6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好差评

  • 办件评价:
  • 指南评价:
  • 服务对象 自然人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咨询电话 0482-4121208,0482-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482-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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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展开全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异地身份证受理
    基本编码 150709002000 实施编码 11152222011637517T4150709002000
    实施主体 科尔沁右翼中旗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152222011637517T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数量限制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13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中介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查看详情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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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审批结果样本
  •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环节
    查看流程图
    受理 审核 办结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受理 一一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审核 一一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办结 一一 23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 制证
  •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请选择您的办事情形,我们将为您展示个性化的申请材料目录
  •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就近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办理地点 科右中旗政务服务局一楼大厅西侧23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是

    收费项目名称 异地身份证到期换领
    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收费依据 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
    是否允许减免
    备注 暂无
    收费项目名称 异地身份证丢失补领
    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收费依据 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
    是否允许减免
    备注 暂无
  • 受理条件

    异地身份证办理。

  • 设定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修正本)(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规范性文件】《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安部2015年11月12日) 二、重点任务(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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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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