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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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备案 | ||
基本编码 | 151018037W00 | 实施编码 | 11150100011520271N7151018037W00 |
实施主体 |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0100011520271N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盟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数量限制 | 无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9 |
办事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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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无 | 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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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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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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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MS资费表 |
审批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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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备案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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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受理 | 一窗受理工作人员 | 1个小时数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受理要点要求。 |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要点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2、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受理要点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否 |
审查与决定 | 一一 | 2个小时数 | 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 材料齐全予以备案 | 否 |
颁证与送达 | 一一 | 2个小时数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办理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 号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一楼F区综合窗口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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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公交路线 | 乘坐18路、102路公交车到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南侧;乘坐100路、50路公交车到银河南街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北侧。 |
该事项不收费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部门规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2019年12月28日修正) 第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是否委托他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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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需要提供书面委托书。 |
终止经营的应该提前几天办理终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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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公司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
终止经营的是否需要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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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