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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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822004000 | 实施编码 | 11152501MB192498524000822004000 |
实施主体 |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2501MB19249852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中介服务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5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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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批准文件 | ||
审批结果样本 | 预览 |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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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文化执法机构的作用,并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对营业性演出进行监督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发布,第666号予以修改)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二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义务监督员应当给予表彰;公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的,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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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赵国谊 | 1个小时数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以通过 | 否 |
批准 | 赵国谊 | 1个小时数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2、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以通过 | 否 |
办结 | 师志远 | 1个小时数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以通过 | 否 |
办理地点:二连浩特市肯特街北康宁路0088号政务服务局一楼34、35综合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冬季2:30-5:30,夏季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无
到现场次数 0 次
必须到现场说明
暂无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0479-7511585,0479-12345
047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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