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补发离婚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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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711003000 | 实施编码 | 11152501MB1990421C700071100300004 |
实施主体 | 市民政和社区建设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2501MB1990421C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中介服务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4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离婚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预览 | ||
网上办理深度 |
信息发布(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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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持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婚姻档案、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给予补发结(离)婚证。如当事人已持有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证明,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即时给予办理补领结(离)婚证。 如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已经丧偶的,不能再补发婚姻证。如当事人已经结婚或复婚的,不能再补发离婚证。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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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乔焱 | 1个小时数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审查 | 乔焱 | 1个小时数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决定 | 乔焱 | 1个小时数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办结 | 乔焱 | 1个小时数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办理地点:二连浩特市肯特街康宁路北路0088号服务中心三楼303室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冬季2:30-5:30,夏季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老年专线到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到现场次数 1 次
必须到现场说明
登记员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0479-7527600,0479-12345
0479-12345
办事指南各项指标的评价满分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