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
事项名称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
基本编码 | 000118054000 | 实施编码 | 11150500011640310R3000118054000 |
实施主体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0500011640310R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盟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数量限制 | 无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13 |
办事信息 |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无 | 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查看详情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查看详情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MS资费表 |
审批结果 |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预览 |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
受理 | 张旭升 | 2个小时数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受理 | 否 |
审核 | 宫岩 | 5个小时数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同意 |
是 (查看) |
办结 | 张旭升 | 2个小时数 | 审核同意 | 办结 | 否 |
办理地点 | 通辽市科尔沁区胜利路北段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综合受理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公交路线 | 12路、15路、57路、60路到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
是否收费:否
该事项不收费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2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625号,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六条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三)有与其申请管理的船舶运力相适应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2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625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七条:经营船舶管理业务,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批准。 2.《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八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依法合适或者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转报至省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申请者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 |
---|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或点击网站首页右侧的“智能客服”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