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 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6号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局一楼F区综合受理14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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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公交路线 | 乘坐18路、102路公交车到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南侧;乘坐100路、109路公交车到银河南街站点下车,政务服务中心在站点北侧。 |
审核标准:1.下一年度年度用水计划建议书 2.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书面受理回执。否则书面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否
审核标准:对申报用水信息进行核算、审核。
办理结果:通过审核或通知退件,并书面告知审核不予通过理由。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否
审核标准:出具批复或下达文件。
办理结果:依据内蒙古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条例等相关文件核定计划用水量。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否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样/空表下载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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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
形式:纸质、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份纸质材料 必要性: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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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形式:纸质、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份纸质材料 必要性: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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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证明及名单(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提供原件) |
形式:纸质、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份纸质材料 必要性: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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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人毕业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原件及1份复印件) |
形式:纸质、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份纸质材料 必要性: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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